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热点问答

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为帮助广大纳税人顺利完成缴费,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相关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

1.

今年的残保金什么时候开始缴费?

答:本市残保金按年度缴纳,2023年度残保金缴费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9日。

2.

本市哪些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残保金?

答: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缴纳残保金。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残保金。

3.

我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如何缴纳残保金呢?

答:2023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或eTax@SH3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缴纳残保金。
同时也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PC端(https://zwdt.sh.gov.cn/),进入“特色专栏”,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切换到“服务企业”,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点击“立即办理”,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办理残保金申报缴费。

4.

2023年度我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该如何缴纳残保金?

答:
一、登录 “一网通办”
进入上海“一网通办”PC端( https://zwdt.sh.gov.cn/ ),点击“登录”按钮,跳转至登录界面。

选择 “法人登录”,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市场主体扫码等方式进行登录。

二、选择 “残保金征缴”
进入“特色专栏”,点击 “高效办成一件事 ”。切换到“服务企业”,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点击 “立即办理”,进入智能引导界面。


三、智能引导
单位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引导问卷。

若单位有残疾职工,且没有办理“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事项。可通过智能问卷引导,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申报界面。

提示:用人单位完成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后,用人单位应继续在 “一网通办”平台,搜索 “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根据系统引导,确认残保金应缴费额,缴纳残保金或申请超比例奖励。
四、【办理须知】界面
根据引导选择“无残疾职工”或已完成“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则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的“办理须知”界面,请用人单位认真阅读;阅读完毕后,请点击“已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信息填报页面。

五、【信息确认】界面
“信息填报”包括 “单位基本信息确认”、“申请异议”等部分。

用人单位需要检查此页面展示的单位基础信息。如果用人单位对 “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是否工商注册的企业、是否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信息存有异议,可通过点击左下角“申请异议”按钮申请进行异议处理。

六、【核定】界面
核定页面展示用人单位所在单位“残疾职工名册”信息,其中包括“残疾人职工姓名”、“持证类型”、“证件号码”、“是否本市户籍”、 “是否为毕业5年内中高等院校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缴费月数”、“申报人数”和“核定人月数”等信息。同时可在下方查看单位的“残疾职工核定人数”和 “核定比例”。

确认残疾职工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核定类型,分为“需缴纳残保金单位”、“超比例单位”和“无需缴纳残保金单位”三种情况:
1.“需缴纳残保金单位”页面中显示 “应缴纳残保金金额”,点击 “确认提交”确认信息后,用人单位即可通过线上缴纳残保金。


2.如判断单位为“超比例单位”,则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可根据提示选择是否继续进行超比例奖励申请。

如点击按钮 “是”,可进入超比例奖励申请页面,页面中展示 “应发放超比例奖励金额”(此页面 “用人单位开户名称”默认为 “单位名称”),需要填写相应的单位账号信息:“开户银行”、 和“开户银行行别”等信息。点击“正确示例”按钮可查看示例。根据系统引导,填写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进入“申报成功”页面。

3.如判断单位为“无需缴纳残保金单位”,确认信息无误后用人单位即可点击 “确认提交”按钮,进入 “申报成功”页面。

七、【申报成功】界面
系统提示 “用人单位已提交成功!”即代表申报成功。办件的统一审批编码作为办件查询的唯一编码,可以自行记录以便提供给查询办理进度。

5.

缴费完成后在哪里获取缴费凭证呢?

答:用人单位费款缴纳完毕后,可在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完税证明。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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