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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