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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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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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务机关等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代收的印花税(铁路货物运输、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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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车船使用税(保险行业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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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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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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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民航发展基金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还有不懂的也可以打电话给西安逸诚财税的会计,我们的会计会帮您解决财务问题,029-88748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