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销售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还有不懂的也可以打电话给西安逸诚财税的会计,我们的会计会帮您解决财务问题,029-88748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