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小知识 |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子以退回。
单位为员工报销随机票购买的航空意外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取得的保险费发票报销实际发生的航空意外保险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