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种情况,属于公司法上的抽逃资金吗?注意防范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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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16: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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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实缴到位后,以股东借款的名义借出转入私人账户,会计上挂帐在股东个人名下。注意:分红个税的风险、增值税视同销售风险、企业所得税关联交易核定收入的风险。注册资金实缴到位后,通过老板控制的关联公司以关联交易的名义转走资金,其实是虚假的关联交易。注意:分红增值税视同销售风险、企业所得税关联交易核定收入的风险。注册资金实缴到位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比如支付欠款、还款、预付货款等的名义转走资金,其实债权债务根本没有、子虚乌有。注册资金实缴到位后,通过虚列费用的方式转走资金,其实是找票列支费用达到抽逃资金目的。注意:虚开发票的风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风险、分红个税风险。注册资金实缴到位后,通过暴力转走款项来抽逃资金,会计上干脆不做账,导致财务报表虚假。注册资金实缴到位后,通过借款的模式,制造借款不还、编造坏账损失。其实属于虚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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