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暂估惹的祸!税局竟这样查!有企业直接被罚447万!
广东某企业因违规暂估成本3579万元,未合规补票且未做纳税调整,最终被认定为偷税,补缴税款近900万,罚款447万元。随着金税四期“以数治税”全面发力,暂估入账不再是“灵活核算”的借口,企业必须警惕!
01 为什么查? 一方面,不少企业脱离真实业务,无合同、无物流、无资金流支撑,凭空虚增暂估成本调节利润,以此少缴企业所得税; 另一方面,部分企业暂估后长期挂账不冲销,超期未补合规发票,甚至暂估金额远超市场公允价,这些异常操作在税收大数据面前毫无遁形空间。 02 怎么查? 1. 时限核查:重点盯紧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截止日,未在此前取得合规发票的暂估成本,直接判定无法税前扣除,需补税调增; 2. 证据链核验:核查合同、入库单、付款凭证、物流记录是否完整,无真实业务支撑的暂估,直接定性为虚列成本; 3. 数据比对:通过金税四期比对暂估金额与市场公允价、企业营收占比,排查虚增金额、长期挂账等异常情况,数据偏差直接锁票稽查。 03 如何应对 1.业务真实:仅对货物已入库、服务已提供的真实业务暂估,留存合同、验收单等佐证材料; 2.合理核算:暂估金额参考合同价或市场价,偏差不超20%,月末及时核对调整; 3.补齐票据:次年2月启动发票催收,5月31日前务必取得合规发票,逾期强制做纳税调增; 4.台账动态管理:建立暂估专项台账,记录金额、供应商、取票时限,每月清理逾期项目。 暂估入账是核算工具而非避税捷径,唯有坚守合规底线,规范操作流程,才能避免巨额损失,保障企业稳定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