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购进农产品增值税事项如何处理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购进农产品的业务并不少见。然而,这其中涉及的增值税处理却常常让大家感到困惑。
今天申税小微就带大家一起深入学习一下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处理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得明确哪些属于农产品范畴。根据相关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像粮食、蔬菜、水果、肉类、蛋类等常见的农产品都在此列。 但要注意,经过深加工的产品,比如水果罐头、方便面等,就不属于这里所讨论的农产品范畴了。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 如果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种情况处理: 1 一般情况: 直接以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例如,某食品加工厂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小麦用于生产面粉(适用税率9%),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0万元,税率9%,增值税税额0.9万元,那么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0.9万元。 2 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 适用13% 税率的货物: 在生产、领用当期可加计抵扣1%,也就是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上述食品加工厂将购进的小麦用于生产面包(适用税率1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0万元,税率9%,在购入当期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9万元,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0.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 购进农产品 1 取得按3%征收率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 税率货物,按10%扣除率计算抵扣。 比如,某饮料厂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水果用于生产水果罐头(适用税率1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5万元,征收率3%,税额0.15 万元,在购入当月,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0.45万元,在生产领用当月,再加计抵扣0.05万元。 2 取得按 1% 征收率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取得按 1% 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按 1% 抵扣。
三、进口农产品 企业进口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按票面税额抵扣。若进口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 税率货物,在生产领用环节可加计抵扣 1%。
四、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农产品 1 取得(开具)农产品 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以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若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糕点厂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糯米,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8万元,在购入当月,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0.72万元,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0.08万元。 2 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农产品 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农产品而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